立委今天提案修法,未來民眾過馬路若使用手機、電腦等電子設備,將可能被處以300元罰鍰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

2017-05-1809:52
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不少民眾穿越馬路的時候都當「低頭族」邊滑手機,有媒體報導指出,18名立委今天提案修法,未來民眾過馬路若使用手機、電腦等電子設備,將可能被處以300元罰鍰, 該項提案今天於立法院一度通過初審,但院會最後決議該案保留,與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條修正草案併案處理。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陳歐珀等18名立委今天提案修法,將在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78條新增「穿越馬路時,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交通安全之行為」得罰鍰300元的規定,該項提案今天也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初審。但散會前有立委反對認為,假如過馬路滑手機沒造成交通事故就開罰,可能會不符比例原則,最後決議該案保留,與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條修正草案併案處理。立委周春米也說,汽車駕駛滑手機的危險是具體的,但過馬路造成的危險則是抽象的。報導也提到,陳歐珀表示,滑手機已成為現代人的習慣性動作,但低頭族可能成為意外的隱性殺手,雖然車輛應先禮讓行人,但行人也應盡注意義務且快速通過不影響車流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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